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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網 主 隨 筆

第十篇   化

在留言規條中,我對「化名」的處理,僅作出了下列的限制:

「所有利用不同化名互相呼應,企圖製造言論的留言,將被删除。」

雖然祇有一條,但是否所有曲友都明白上述規例呢?似乎並不,因最近我引用了上述規條删除了一位曲友的數則留言,他反駁我時便用了「為什麼別人用化名可以我卻不可以?」的理由來申辯。

或者大家亦察覺到一個有趣的現象,每逢有激烈或指控式的爭論,一大堆從未見過的名字便蜂擁而至,加入戰圈,要我從其 IP 中翻查,才知某人原來便是某人,我通常都要花不少時間來檢查有沒有違規的情况。而過往經驗顯示,犯規的情况極少,大多在同一討論主題中採用同一名字,直至戰爭結束,其名字 才隨著湮沒。

除討論區外談天說地的化名情况更加嚴重,由於大家均十分熟悉,故多是談天說笑形式,所用的名字更千奇百怪,有時甚至用一句句子作為字,根本是 只有圍內的人才知是誰留言,所以,亦間中有人對我說,他沒有辨法明白談天說地的人說什麼,沒有上文下理遑論加入談天了,通常我都笑著說;我也好不了你多少。

其實我對曲友用超過一個名字的留言,一直以來都並沒多大抗拒,有人喜歡在談天說地用一個名稱,討論區用一個 化名,甚或求曲、夾曲區用另一個化名,多個討論主題用多個化名,只要他們認為有需要,我覺得並無不可,關鍵是有沒有作出利用不同化名互相呼應,企圖製造言論的行為。

究竟這個規例應否修改呢?

在現階段,這仍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問題,有人覺得用不同化名留言,祇要不是互相呼應,便沒問題,因言論自由,大家應對事不對人,但有人覺得這是欺騙行為,因曲友都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,化名是因為要逃避及隱藏自己,有作虛弄假的企圖, 不是光明正大者所為。

我對限制化名是確有保留的,我考慮的是,若果我採取行動,我要做什麼或要做多大工程才可達至限制化名的目的?可不可能杜絕呢?而曲友在留言時的方便程度會否受到影響?我做了成效又有多大?現在情況是不是很差?

我很解大家對一些不負責任的化名留言深惡痛絕,尤其是最近有人不斷用不同名字揭人陰私,用流言製造爭論,更為曲友所不恥,所以,我對一些一直行不改 姓,坐不改名的資深曲友十分尊重,因這是一個身份的認同,其名字一出來,便代表了某一個形象,或一個熟知的人物,令人有非常親切的感覺。

但,毫無疑問,進一步限制化名我覺得現時是沒有必要的,真正用化名互相呼應的委實很少,用化名說一些不負責任的留言,或用來罵戰,我看不出有限制便會因而減少的理由,因根本極少人會用真名出貼,而且,更重要的是,我想不出有效限制的方法,而會員密碼制我是一定不會用的

我希望大家都可以接受一個現實,就是一個成熟的討論區,網主可做的事其實很少,留言者才是主角,大家應協力維持一個健康的討論文化,化名並不是一個大問題,但大家都對一些化名者不健康的討論產生強烈興趣才是大問題

 

 阿 立  20/8/2007 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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